客製品解除權例外,不影響瑕疵權利
只有依法符合合理例外並在付款前告知的客製商品,才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錯料、短少、運送損壞或不符合約定規格,仍依契約與法律處理。
1. 生產前取消或變更
- 尚未開始工程審查、建模、材料準備或生產者,可申請取消;除不可退還的第三方實支費用外,原則上退還已付款項。
- 已完成部分工程者,業者應先說明已完成項目、工時、材料及外部費用,再就未履行部分退款。
- 變更模型、照片、材料、數量、尺寸、顏色、後處理或交期,可能需重新 DFM、報價與排程;未經使用者確認,不直接追加費用。
2. 生產開始後
模型切片、上機、曝光、列印、建模或專屬材料處理開始後,商品通常已依使用者指示製作且難以轉售。若非因業者可歸責事由取消,得按已完成工作與不可回收成本計費;剩餘款項及計算明細應返還或提供。
3. 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
非客製且不屬其他法定例外的商品或服務,消費者原則上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或對價。依消費者指定模型、照片、文字、尺寸或專屬規格製作的商品,若符合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並已在交易前清楚告知,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是否屬例外依實際交易內容判斷,不以商品名稱或單方標示決定。
4. 可受理的瑕疵或履約不符
- 材料、製程、數量、尺寸版本或後處理與正式訂單不符。
- 尺寸或功能超出正式報價明載的允收標準,且非源自客戶檔案或已核准設計。
- 成品有非正常製程現象造成的斷裂、缺件、重大翹曲、未固化或無法按約使用。
- 包裝不足或運送造成破損、短少。
- 照片公仔與已核准校稿、指定文字、人物或寵物案件不符。
5. 通常不視為瑕疵的情況
下列情況在已事前揭露且位於正式允收範圍內時,通常屬製程特性:層紋、支撐接點、細微表面紋理、合理色差、透明度差異、後處理手工差異、照片未顯示部分的合理推定,以及由客戶模型本身造成的薄壁、干涉、破面或比例問題。若實際程度超出揭露或約定,仍可提出檢查。
6. 申請檢查方式
- 由售後與異常回報提供案件編號、問題描述與希望的處理方式,系統會建立可追蹤的回報編號。
- 保留商品、包裝及物流標籤,並提供整體、問題近照及必要尺寸量測;運損另請拍攝外箱六面與緩衝材料。
- 運送損傷建議收件後 24 小時內通知;其他外觀或數量問題建議七日內通知,以利釐清,但不縮短法定權利期間。
- 未經確認前請勿自行修磨、黏合或破壞性測試,以免無法判定原因;緊急安全處置除外。
- 電話、Email 或即時訊息溝通後,應以回報編號補記重要事實、判定與補救結論,避免口頭內容遺漏。
7. 補救方式
確認可歸責後,依問題性質、使用者需求與法律,可採修補、補件、重製、合理減價、退還相應款項或解除契約。補救方式不得無正當理由只由業者單方選擇;如重製無法在合理期限內完成,應協議替代方案。
8. 退款時間與方式
退款原則上退回原付款方式;轉帳或企業付款依對帳資料辦理。確認退款後應在合理期間內完成,金流或銀行入帳時間另依其作業。若涉及發票折讓、退回商品或物流取件,會先提供必要步驟,不另收取因瑕疵退回產生的合理費用。
9. 聯絡窗口與處理期間
請使用售後與異常回報,或聯絡 ,電話 ,Email 。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申訴應於申訴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;需要補件、送回檢查或第三方物流調查時,會以回報編號記錄進度。提出申請不影響依法向消費者保護機關申訴或行使其他權利;未獲妥適處理時,可使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。